安言不知道,现在宋中书的情绪很差,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根接一根的抽着雪茄,雪茄的烟雾虽然非常香浓但抽得多了也会让他的书房里变得乌烟瘴气,肯走进书房的时候差点就看不清宋中书坐在什么地方。

“你坐在那。”肯打开书房的窗户让烟雾散掉,宋中书倒是没有阻止肯这么做,但他却伸出手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示意肯坐在那里。

肯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他现在看上去就好像一个孩子,一个准备聆听父母训话的孩子一样,看到肯这个样子,原本心情非常不好的宋中书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只有在肯面前或者在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宋中书才会露出自己的情绪,才会毫不掩饰的表露自己的情绪,除了肯之外,他对任何人都不会这样。

尽管他最信任的女人是自己的妹妹宋素音,但如果在这个世界上要说一个宋中书最信任的人的话,那一定是肯,一定不是宋素音。

宋素音将来会结婚将来会生孩子,她的生活重心将来一定会放在自己的孩子和丈夫身上,但是肯不一样,对于肯来说,宋中书就是他的一切,甚至比他自己更加重要。

“肯,你给我找了一个大麻烦。”宋中书抽着雪茄道:“你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吗?她是g集团董事长顾陌的老婆,是和我妹妹走得很近的那个小子张晨的同母异父的姐姐。”

“我猜到她的身份不一般,可没想到不一般到这个程度。”宋中书仿佛自言自语的道:“肯,我不想让她离开,你知道么,我今天看到她,就好像看到婷婷又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不想让她离开,真的不想。”

肯做了几个手势,那是只有他和宋中书能明白的手语,宋中书一看就笑了起来:“你让我别管那么多,喜欢就把她留下来?哈哈。”

“你真是个简单的小子,可我特么的就喜欢你这点。”宋中书笑着站起来拍了拍肯的头,肯低下头任凭宋中书的手掌在他头上轻轻拍着,那种模样就好像一条忠实的猎犬接受主人的抚摸一样。

是的,他把自己当成宋中书豢养的一条忠实猎犬,一条能够为他咬人的猎犬。

肯离开书房以后宋中书还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今天他第一次说出了婷婷这个名字,他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说出这个名字,或者有一天在他临死前的弥留之际,他会说出这个名字。

婷婷姓楚,她叫楚曼婷,英文名字叫杰西卡。

她是宋中书的大学同学,和宋中书不一样的是,她是从国内留学到美国来的,而宋中书从自己祖父那一代就是美籍华人。

楚曼婷很漂亮,在学校里是很多人追逐的对象,但和国内到美国来留学的很多女生不一样,她没有很快被那些美国小子追到手,为了一张美国绿卡迫不及待的找个美国人谈恋爱甚至结婚,而是一直很自爱很自重。

宋中书在学校里面算是风云人物,他那一批在学校里上大学的华青帮子弟不少,宋中书的身份让他自然而然的成了一帮年轻人的首领,他看到了楚曼婷,听说了她,然后就爱上了。

那是宋中书的初恋,他像大部分爱上一个女孩的男孩子一样,开始送花,开始跑到楚曼婷的宿舍下面弹吉他唱歌,为了一个女孩的忧郁而忧郁,为了一个女孩的开心而开心。

一开始楚曼婷对宋中书并不假以辞色,宋中书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在学校还是很受女生欢迎的,不管是西方女孩还是东方女孩,甚至有不少黑人女孩也很仰慕他。

但楚曼婷就是对他不假辞色,后来他才知道楚曼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知道了他是华青帮的人,而楚曼婷非常讨厌帮派分子。

因为这一点,宋中书还和自己的父亲发生了争执,现在想起来当年青涩年少的自己,除了有些好笑之外,剩下的就只有淡淡的伤感了。

宋中书坚持追了楚曼婷好几个月,到最后他也有些坚持不下去,都准备放弃了,但就在他要准备放弃的时候,楚曼婷答应了他的约会。

那个时候宋中书真的欣喜若狂,没有经历过的人恐怕很难体会一个男孩子苦苦追求了自己所爱的女孩子很长时间都没有进展,突然对方答应和自己约会的那种兴奋感觉。

宋中书像所有陷入热恋的男孩子一样兴奋的收拾自己,精心安排了约会的过程,忐忑不安的等待着约会的到来,那个晚上的一切他都历历在目,他开车载着楚曼婷去兜风,然后一起吃了晚餐,接着看电影,最后他们去了一家汽车宾馆。

在那个迷乱而甜蜜的夜晚该发生的一切都发生了,从那天晚上之后楚曼婷成了宋中书的女朋友,他是那么的爱着她,可以为她付出自己的一切,他这一生从没有那样的牵挂一个人关心一个人,爱对方胜过爱自己。

交往了三个月后,宋中书甚至准备带楚曼婷回家见自己的父亲,他在楚曼婷面前从来没有秘密,他什么话都告诉楚曼婷。

就在他准备把楚曼婷带回家的前夕,宋中书的父亲在回家的路上车子爆炸,连同保镖在内五个人无人生还。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