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们四个股东早就商量出的结果,等出判决书的时候,由林兴跑一趟,把这个消息告诉吴猛一家,再额外给了两万块钱,顺便签个收条。

相当于这事儿,由公司出四万块钱做为了结。

郑程对此不发表其他意见,他尊重老板的决定。

不过,他其实觉得做生意手段就得干脆利落,必要的时候还得狠下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