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元3001年,秋。

浓绿消退,金黄渐渐爬上宁静祥和的夏尔。

夕阳映红了西天,山姆为新栽种的桃金娘培好土,直起身就见皮聘与梅里两个孩子急匆匆从篱笆墙外跑过,一边跑,还一边兴奋大叫“精灵歌手”之类的话。

“哪来的精灵歌手?”山姆忍不住问。

夏尔的日子实在单调,他活了三十多年,连人类歌手都没见过几回,更何况精灵歌手。

皮聘放慢了脚步,却还拉着梅里往前跑,边跑边快速说道:“绿龙酒馆来了两位吟游诗人,他们的装扮虽然很奇怪,但真的很博学,什么样的歌都能唱,什么样的故事都会讲,还唱的特别好听。

我觉得他们是天下第一的歌手。

当那位兜帽女人唱《露西安之歌》时,玛丽与萝丝都哭了,我明明听不懂,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我不信你会哭。”梅里怀疑道。

“真的,他们要一枚金币才唱一首歌呢,去晚了就听不到了。如果不是机会太难得,我才不会离开酒馆来找你”

皮聘的身影与声音都渐渐远去,山姆抹去额头上的汗水,赶忙提着农具进入袋底洞。

“比尔博老爷,桃金娘已经种下,我回去啦。”

里屋的比尔博随口应了句,旁边卧室的房门打开,弗罗多探出头来,好奇道:“我听到皮聘说绿龙酒馆来了两位吟游诗人?”

“嗯,弗罗多老爷要不要去看看?还从没有精灵歌手来夏尔呢。”

山姆恭敬地行了一礼。

霍比特人性情恬淡,却不代表他们没有阶级与穷富之分。

弗罗多来了兴趣,“比尔博叔叔,绿龙酒馆来了一位精灵歌手,我还没见过精灵,晚饭你先吃,别等我。”

“精灵歌手的故事不一定比我的精彩呢”老比尔博神色怔怔盯着一张老旧的北方地图,嘴里低声嘀咕,而弗罗多与山姆已经跑出外院。

“远古精灵的故事虽然精彩,但离我们太远了,我想听‘寒冰狂斧’的故事。”

山姆刚推开酒馆大门,就听见红胡子汉克在叫嚷。

酒馆里挤满了霍比特人,还都看向西南角的位置。

两名吟游诗人在一众霍比特人中非常显眼,一名兜帽遮面,完全看不清面貌与身形的神秘人,一名头发花白、脸上写满沧桑与悲伤的高大老精灵。

“寒冰狂斧?难道是莫瑞亚矮人王提利昂?”弗罗多兴奋道。

山姆不确定道:“也许吧。”

夏尔的霍比特人很少关注外界之事,但矮人王太过赫赫威名,是这两百年来最有名、最传奇、也最伟大的矮人英雄呃,虽然他是一名半人。

尤其他是半人,让霍比特人更有代入感,夏尔有很多他的偶像,比如弗罗多老爷。

说实话,山姆小时候也在英雄扮演的游戏中,举着木头斧子,粗着嗓门低吼:“阿佐格,你的头颅只配做我的夜壶!”

或者,“都灵的克星,我向漫天诸神发誓,终有一天,我会成为你的克星!”

或者,“哈哈哈哈哈,都灵的克星,笼罩在你身上的昂哥立安之眼的血光,就是我胜利的旌旗!”

或者,“史矛革,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

或者

“矮人王提利昂的故事有很多,你想听哪个?”兜帽人悦耳的声音把山姆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我想听矮人王大战都灵克星的故事。”

“矮人王真的把阿佐格的脑袋当夜壶了?会不会漏尿呀?”

“我要听屠龙之战!”

旅馆里立即一片喧闹,一个个身高不足90厘米的胖墩拍桌子、敲酒杯、跺脚,争得脸颊涨红。

“谁出钱,我就讲什么故事。”兜帽女人笑道。

“一个金币太贵了。”胖墩们哀嚎。

弗罗多老爷有钱,远远抛出一枚金币,叫道:“都灵的克星到底死了没?提利昂有没有实现自己的誓言?我听过很多版本的故事,结局都不一样。”

山姆完全没看到兜帽人做什么,金币就不见了。

“刚铎的白城不是一天建成的,都灵的克星也不是一次就能消灭的。

从暗溪谷大捷斩杀阿佐格开始,之后一百五十年里,提利昂一共征讨都灵克星15次!”

“啊,15次——”霍比特人齐齐捂嘴惊呼。

“莫瑞亚东大门外,就是暗溪谷,一片丰饶的大地,提利昂定都谷内,并在附近寻小山脉,作为矮人的采矿区。

励精图治十年,他带着全副武装的矮人进入莫瑞亚深处,惊动了地底的恶魔——嘭!”

兜帽人一挥手,一团五颜六色的烟雾炸开,弥漫酒馆大厅,一副画面出现在众胖墩眼前。

“吼!”炎魔喷火怒啸。

“啊啊!!!”霍比特人惊声尖叫,面如土色。

“快跑,恶魔来了!”胖山姆一把拉住弗罗多老爷,就要往门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