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那么多黄丝披风?我记得两个月前,弥林还只有两千黄丝披风维持秩序。”近卫军大队长赫曼·陶哈骑士疑惑道。

琼恩叹道:“肯定是新招募的,奴隶湾三座城邦,弥林位置最好,有海运,有联通拉札人的河运,还背靠多斯拉克海

弥林可算奴隶湾的首府,城市面积最大,吉斯贵族最多,吉斯族人口也最庞大,差不多有15万。”

“呵呵呵,十五比一,弥林青壮年吉斯人几乎都去了渊凯?”疤背西蒙傻笑道。

胖胖的莫罗诺骑士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疑惑不解道:“为何没有铁军团?连弥林都拼命了,新吉斯的铁军团为何没出动?”

“新吉斯的铁军团呢?它可是我们的王牌主力,为何没来?”翌日清晨,渊凯码头,大贤主看着铺满海面的舰队,面色铁青。

初生的太阳在碧蓝大海洒下一片细碎的金红鳞波,超过五百艘暗红、漆白、黑色、褐色油漆的海船撞破薄薄一层雾霾,为码头带来丝丝缕缕的欢快跳跃的金色阳光。

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随之而来,就像阳光洒满大地,填满城墙上、金字塔上观望之人的心田。

“看那,蓝白相间的叉尾旗帜,是风吹团!”

“风吹团可是西大陆最强佣兵团之一呢,有两千步骑混合的团员。”

“哇,好多黄丝披风,所有的弥林勇士都来保卫渊凯啦!”

普通吉斯人为到来的援兵欢欣鼓舞,也因为无边无际的白帆巨舰骄傲不已,恶龙之母似乎已不能再凭一个名字,便让小儿止啼,大人噤声,贤主色变。

但大贤主却异常愤怒,向舰队统领质问道:“弥林为我们带来一万名吉斯勇士,你们为何连一小队铁军团都没派来?”

四座吉斯人的城邦中,位于夏日之海的新吉斯拥有最强海军,所以吉斯联盟舰队统领为一名新吉斯舰长。

黑红直立短发的瘦个舰长没被大贤主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到,不卑不亢道:“大贤主阁下,之前的联军共分海陆三路,弥林与渊凯联军由北向南,新吉斯铁军团第三联队一共2500名勇士渡过吉斯卡利海峡,从旧吉斯东岸北上蠕虫河平原。

渊凯到阿斯塔波有600公里,旧吉斯到蠕虫河平原也有差不多的路程,但穿越山林古道太艰难,那还是几千年前古吉斯帝国修建的驰道。

进去难,出去也难,他们现在还卡在蠕虫河尾端沼泽地里呢!”

“哼,堂堂一个联队竟被五百人挡住,这种丢尽古吉斯军团脸面的事我也知道,但新吉斯可有五支联队,必要时可以再动员十支,至少该派遣5000人来渊凯。”大贤主冷冷道。

舰队长不满道:“不止五百,敌方一共两千五百士兵,还占据关卡险要之地

也不知那女人为何那么警觉,第三联队的突袭行动似乎早被她发现了,还针对性地在狭长山谷上铺满火油和滚石。

铁军团每一位成员皆是血统高贵的鹰身女妖之子,多数人甚至具有伟大传奇英雄的姓氏。

每损失一名战士,便会在新吉斯议会引起极大震动,这次一下冤死六七百勇士,你还指望议会再派遣两支联队过来?”

新吉斯的“铁军团”模仿自历史辉煌的旧吉斯帝国军团,新吉斯岛上的男性自由公民皆需要进入军中服役三年,训练和装备都与无垢者相似。

或者说,无垢者也是仿照吉斯帝国军团打造的。

服役士兵中最精锐的战士可以选择成为职业军人,也即是加入铁军团。

新吉斯能在海盗横行的黄金水道站住脚,毫无疑问,铁军团真的非常铁,可能并不比无垢者差。

第一次“反龙母战役”,新吉斯也出了大力气,不仅派精锐舰队参战,还派遣一支联队偷入蠕虫河流域,想要一举摧毁丹妮的统治根基——肥沃土地上的庄园。

因为有信鸦快速而稳定地传送信息,按照原计划,三路大军几乎可以在同一时刻对阿斯塔波发动攻击。

即便海军与佣兵无法一次性打下阿斯塔波——吉斯人不傻,充分考虑到8600名强大无垢者的力量——铁军团也能肆意纵横在蠕虫河平原,焚烧丹妮治下所有庄园和粮仓,新自由民奴隶也会被屠杀殆尽。

说实话,如果没有龙,吉斯人计划还真能成功。

丹妮一个刚来到奴隶湾的新人,如何能知道6000多年前的古吉斯驰道?